濟政辦字〔2018〕27號《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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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的通知
濟政辦字〔2018〕2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mén):
經(jīng)市政府研究,確定自2018年4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F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9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6元。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不低于4277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928元。
三、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年6406元;照料護理標準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人員三種檔次,每人每年分別為1968元、3276元、6552元。
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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