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fā)〔2008〕9號《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調整支援“三線(xiàn)”建設部分回寧定居“老軍工”生活和醫療補貼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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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調整支援“三線(xiàn)”建設部分回寧定居“老軍工”生活和醫療補貼標準的通知》
寧政辦發(fā)〔2008〕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市政府關(guān)于支援“三線(xiàn)”建設部分回寧定居“老軍工”生活和醫療補貼辦法的通知》(寧政發(fā)〔2005〕231號)文件精神,經(jīng)市政府研究同意,對我市支援“三線(xiàn)”建設部分回寧定居“老軍工”(以下簡(jiǎn)稱(chēng)“老軍工”)每月領(lǐng)取的生活困難補貼和醫療補貼進(jìn)行調整?,F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老軍工”生活困難補貼標準上限由每人每月80元調增至每人每月120元,所需費用仍按原渠道列支。
二、“老軍工”醫療補貼限額由每人每年2000元調增至每人每年3000元。
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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