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辦函〔2014〕11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命名昌衡村和金箱村為成都市歷史文化名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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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命名昌衡村和金箱村為成都市歷史文化名村的通知》
成辦函〔2014〕112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建委、市文化局、市規劃局:
參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關(guān)于歷史文化名鎮(村)評選標準,市建委和市文化局組織專(zhuān)家對彭州市升平鎮昌衡村和金堂縣五鳳鎮金箱村的歷史建筑原貌保存度、現狀規模、歷史價(jià)值、風(fēng)貌特色和保護利用等情況進(jìn)行了現場(chǎng)踏勘和評審。評審意見(jiàn)認為昌衡村和金箱村的傳統建筑保存較為完好,歷史遺存較為豐富,具備成都市歷史文化名村的條件。
經(jīng)研究,市政府同意將彭州市升平鎮昌衡村、金堂縣五鳳鎮金箱村命名為成都市歷史文化名村。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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