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發(fā)〔2015〕4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取消和調整一批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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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取消和調整一批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決定》
成府發(fā)〔2015〕4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mén):
根據省政府《關(guān)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通知》(川府發(fā)〔2014〕35號)精神,經(jīng)市政府第62次常務(wù)會(huì )議審議通過(guò),決定取消和調整一批市級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其中:取消15項,調整2項。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mén)要認真做好取消和調整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落實(shí)和銜接工作,轉變管理方式,切實(shí)加強后續監管及服務(wù)。
附件:1.取消的市本級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共15項)
2.調整的市本級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共2項)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5日
附件: 1 · 15CF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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