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字〔2006〕56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確定第二批省級重點(diǎn)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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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確定第二批省級重點(diǎn)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辦字〔2006〕56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擴權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guān)部門(mén):
根據民政部《革命烈士紀念建筑物管理保護辦法》和《河北省烈士紀念建筑物管理工作辦法》的有關(guān)規定,經(jīng)省政府研究,同意晉察冀烈士陵園、滄州市烈士陵園、冀南“四.二九”烈士陵園、黃驊市烈士陵園、藁城市烈士陵園、樂(lè )亭縣革命烈士紀念館、昌黎縣烈士陵園、沙河市烈士陵園、順平縣烈士陵園、涉縣烈士陵園、肥鄉縣烈士陵園等11處烈士陵園為第二批省級重點(diǎn)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各地要加強對省級重點(diǎn)烈士紀念建筑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
二○○六年六月七日
公開(kāi)程序:本單位審核后公開(kāi)
責任部門(mén):省政府辦公廳秘書(shū)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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