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藥監科外〔2019〕36號《國家藥監局關(guān)于印發(f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的通知》
瀏覽量: 時(shí)間:2019-08-31 05:16:31
國家藥監局關(guān)于印發(f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的通知
國藥監科外〔2019〕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各有關(guān)單位:
醫療器械檢驗檢測體系是醫療器械監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及《醫療器械檢驗檢測中心(院、所)建設標準》(建標188-2017)等文件要求,為加強對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在能力建設方面的指導,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指導原則》,現予以印發(fā)。
國家藥監局
2019年8月22日

掃描二維碼 關(guān)注我們
本文鏈接:http://www.jumpstarthappiness.com/doc/67910.html
本文關(guān)鍵詞: 國藥監科外, 國家藥監局, 醫療器械, 檢驗, 檢測, 機構, 能力, 建設, 指導原則,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