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通字〔2013〕37號《關(guān)于提高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全文)
關(guān)于提高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
組通字〔2013〕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老干部局,政府財政、人力資源社會(huì )保障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guān)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mén),離退休干部工作部門(mén),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老干部局、財務(wù)局、人力資源社會(huì )保障局,各中管金融企業(yè)黨委,部分國有重要骨干企業(yè)黨組(黨委),部分高等學(xué)校黨委:
2014年是新中國成立65周年。為體現黨中央、國務(wù)院對創(chuàng )建新中國作出貢獻的老同志的關(guān)懷和照顧,經(jīng)中央同意,決定提高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F將有關(guān)規定通知如下。
一、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原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
二、1937年7月7日到1945月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三、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原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四、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cháng)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原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與上述一、二、三項不重復享受。
五、離休干部的護理費與自雇費不重復享受。
六、所需費用按現行開(kāi)支渠道解決。
七、本通知自2014年1月起執行。
中共中央組織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huì )保障部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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